襄州区通报4起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25

1.襄州区石桥镇张营村吴某某诬告陷害、寻衅滋事问题。2015年8月至2022年3月,吴某某因“粮食直补、养殖补贴被冒领”等问题为由向各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张营村干部。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调查组多次给予其答复,其仍重复越级上访,并在2022年3月6日至3月9日全国两会期间,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作为威胁,向张营村干部索要10万元,并从张营村干部个人处获取钱款2万元。2022年3月14日,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襄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2.襄州区张家集镇韩岗村顾某某诬告陷害、寻衅滋事问题。2020年5月以来,顾某某以信访为名,索要不当得利为实,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韩岗村党支部书记韩某某等人侵占村集体土地,盗取国家粮食直补、利用职权将韩岗村近百亩优质永久基本农田私自违法变更建造养猪场”等问题。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纪检监察机关多次与其见面反馈调查结果,仍然重复越级上访。2021年5月23日,顾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襄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3.对襄州区龙王镇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燕某某“不通知老干部参加党员大会,不给其发放慰问物品”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2年2月,有群众实名反映燕某某“不通知老干部参加党员大会,不给其发放慰问物品的问题。”经查,2021年9月,退休干部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推选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当时会议由值班干部王某某通知,王某某在拨打反映人电话时显示无法接听,遂联系其子女提醒反映人按时参加会议;关于其所反映的“不给其发放慰问物品”的问题,镇值班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其或子女前来领取相应慰问物品,也有证据表明当时其及家人将相关物品领取到位,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2022年5月17日,襄州区龙王镇纪委向燕某某发放《澄清正名函》,对其受到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

4.对襄州区张湾街道西湾社区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未收取社区商铺承包人白某20万租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11月26日,有群众实名反映“2012年白某与社区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未收取其商铺租金20万元”的问题。经查,2012年6月28日,白某通过张湾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与西湾社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通过查阅相关财务票据,表明2012年至2022年租赁期间白某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存在未交纳租金的情况,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2月10日,襄州区张湾街道纪工委向潘某某发放《澄清正名函》,对其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