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04

1.襄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罗全忠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8年10月,罗全忠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个人财产;违规与他人经商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1年7月,罗全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8月,罗全忠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襄州区人社局养老和工伤保险股负责人陈勇等2人违规办理他人退休手续问题。2020年4月,陈勇在办理企业职工王某退休手续时,为使王某提前退休,违规涂改王某档案年龄,并起草有关报告报送签批,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房天顺对该报告违规审批,致使王某提前三年享受退休待遇。2021年8月,陈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房天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中队队长彭伟履职不力问题。2004年3月,彭伟在双沟派出所主持工作期间,在补登户口资料不齐全,且无片警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签字同意落户,致使网上追逃的嫌疑犯违规办理身份证件。2021年8月,彭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襄州区公安局张湾水陆派出所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四级警长肖华富玩忽职守问题。2017年8月,肖华富在担任水陆派出所民警期间,玩忽职守,在侦办刑事案件时,未及时采取有效侦办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出现再次犯罪问题,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2021年5月,肖华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襄州区古驿镇金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尤秀林等3人乱作为问题。2014年5月,尤秀林违规出具补登户口证明,时任古驿派出所二级警员陈武坤、时任古驿派出所户籍民警李文婷,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办理补登户口手续。2021年9月,尤秀林、陈武坤、李文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襄州区张家集镇王岗村10组组长李华财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李华财在担任村组长期间,非法占有相关税费奖金;违规向村民收取新建宅基地建房费和计生押金;违反财经纪律,将有关奖励资金用于村招待费用开支,收支未入村账。2021年8月,李华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者: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