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襄州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09

1.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察一科科长周传家以权谋私问题。2018年10月,周传家在处理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第六标段白河管线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规收受项目负责人钢筋9.24吨。2021年3月,周传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襄州区朱集镇供销社报账员肖国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肖国强利用代为保管供销社收入的职务便利,未及时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转让费及建房违约金入单位财务账,并挪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1年4月,肖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程河镇李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爱国违规套取粮补、征地补偿款问题。2009年至2016年,赵爱国违规套取粮补,并在鄂北水资源配置征地补偿中将集体堰塘虚报在其他农户名下,领取的补偿款用于修路启动资金及冲抵个人债务。2021年4月,赵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襄州区程河镇李坡村原现金保管员赵德军虚报套取粮补问题。2009年至2014年,赵德军以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的方式,违规套取粮补款。2021年4月,赵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襄州区朱集镇尚寨村无职党员尚爱成为他人提供赌博条件问题。2020年5月,尚爱成在自己家中放置老虎机供他人赌博盈利。同年5月12日,朱集派出所给予尚爱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尚爱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襄州区伙牌镇王湖冲村无职党员李青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10月,李青利用为村集体购买农机的便利,将本应返还给村集体的农机补贴资金占为己有。2021年4月,李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者:襄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