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枣阳:巡出“寒心账” 守护暖桑榆
来源:枣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1-07

近日,枣阳市吴店镇徐楼村召开违纪资金清退会,居住在该村“幸福院”的五保老人刘大爷双手接过1万元现金,激动地说:“这可都是我们的活命钱,感谢组织给我们做主!”

事情要从去年4月枣阳市委巡察办开展的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说起。巡察组在徐楼福利院走访时,不远处一排整齐平房门前的“幸福院”牌子,以及院内乘凉的几位老人,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巡察组上前询问:“老人家,你们这里也是养老院吗?现在住了几个人?”“不是,我们6个都是村里的五保户。”“这是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给周书记交过1万块钱的。”老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回应。

“五保户为啥要自己出钱合盖房子?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巡察组心生疑惑,随即前往镇经管站调阅幸福院工程项目相关账目及资料。经查发现,2019年9月至11月幸福院施工期间,施工方负责人田某某曾出具收条,注明“五保户张某某、刘某海、刘某义、罗某某建房款”,共计4万元。

掌握关键证据后,巡察组找到村支部书记周某某深入核查。“幸福院的建房款是哪来的?”巡察组开门见山。“房子是以五保户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集中联建的,他们当时都同意。”周某某避重就轻地解释。“有让五保老人出钱吗?”巡察组直接点破。“没有,估计时间久了,他们年纪大记不清了。”周某某继续辩解。“那施工方收条上为啥写着五保户建房款?”面对追问,周某某无法自圆其说,只好交代实情。

原来,2019年7月,周某某组织召开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会,决定通过危房改造集中联建方式解决五保户住房安全问题。同年10月,该村与施工方签订幸福院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工程总价32万元,但申请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仅15.785万元。为减轻村集体负担,周某某召开村“两委”会提议,向愿意居住在幸福院的五保户每人收取1万元费用,共收取6位老人6万元,其中4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2万元用于偿还村级债务。

事情水落石出后,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枣阳市纪委监委。最终,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6万元全部清退,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针对专项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全市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枣阳市纪委监委联合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聚焦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开展“突击战”,累计发现并查处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线索119件,处理处分1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8人),推动完善养老机构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机制10个,用心用情守护桑榆晚晴。

作者:邱月 段子仪 叶辉